為鞏固擴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促進黨內(nèi)組織生活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根據(jù)《黨章》和市委組織部《關于落實“黨員活動日”制度的意見》(廊組〔2014〕7號)及市國資委黨委的統(tǒng)一安排要求,集團公司黨委現(xiàn)就實行“黨員活動日”制度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開展“黨員活動日”活動的指導思想是: 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加強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通過堅持、加強、創(chuàng)新“三會一課”和為民服務活動,進一步強化黨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黨內(nèi)組織生活質(zhì)量,在推動企業(yè)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的各項事業(yè)中激發(fā)廣大黨員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保障和促進基層黨組織更好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
開展“黨員活動日”活動的總體要求是:以解決黨內(nèi)生活中存在的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等問題為重點,緊緊圍繞中共中央、省、市委部署謀劃主題,圍繞充分發(fā)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用,將活動開展與嚴格執(zhí)行黨內(nèi)各項制度、加強黨員日常管理、嚴格責任追究等結合起來,力求使“黨員活動日”活動成為黨員錘煉黨性、改進作風、自我凈化的重要途徑。開展“黨員活動日”要密切聯(lián)系本單位實際,按照“有科學的活動規(guī)劃、有鮮明的活動主題、有多樣的活動形式、有合適的活動陣地、有詳實的活動記錄、有規(guī)范的活動機制”的要求落實“黨員活動日”制度,要突出本企業(yè)特點,積極引導廣大黨員努力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到利民、便民、為民,以實際行動樹立黨員的良好形象,努力實現(xiàn)黨組織生活質(zhì)量有新提升、黨員黨性觀念有新增強、群眾滿意度有新提高、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水平有新突破的目標。
二、時間安排與人員范圍
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為“黨員活動日”,如遇特殊情況可在每月上旬適當調(diào)整。“黨員活動日”在全集團各單位全體黨員中展開。根據(jù)活動主題和內(nèi)容,視情況可吸收入黨積極分子、黨員發(fā)展對象參加。
三、主題內(nèi)容與活動形式
。ㄒ唬┳h政議事。主要通過召開支部黨員大會形式進行。立足于討論決定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充分發(fā)揮黨員主體作用。圍繞貫徹上級黨組織工作部署和決議指示、研究決定黨支部落實措施,聽取、討論黨支部工作報告,以及討論決定需經(jīng)全體黨員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項,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議政議事類活動一般每季度開展一次。黨員大會召開前,支委會應圍繞決策事項充分研究醞釀,提出提交黨員大會討論決定的意見和建議。
。ǘ┩七M工作。主要通過召開支委會或黨小組會形式進行。立足于解決工作推進中的突出問題,充分發(fā)揮支委會和黨小組作用。圍繞貫徹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的決議和意見,討論本支部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工作進展情況,決定黨總支、黨支部重要事項和工作措施,并召開支委會。圍繞傳達貫徹上級黨委和黨支部的決議,明確落實措施及每個黨員應承擔的任務,召開黨小組會。工作推進類活動一般每兩月開展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組織,調(diào)整實施。
。ㄈ┙M織生活。主要通過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或黨小組會形式進行。立足于解決黨員思想和作風上的突出問題,在黨支部或黨小組全體黨員中開展以交流思想、總結經(jīng)驗教訓、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民主評議等為主要內(nèi)容的組織生活會。同時,黨支部書記和委員還要參加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就黨支部和支部委員間存在的思想、作風上突出問題交換意見、溝通思想、談心通氣,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部黨員15人以下的,組織生活會和民主生活會可合并召開;支部黨員15人以上的,黨支部書記和委員既要參加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組織生活會。組織生活類活動每半年開展一次。
。ㄋ模⿲W習教育。主要通過定期上黨課形式展開。立足于提高黨員的黨性修養(yǎng)和思想政治素質(zhì)及理論水平,結合黨員思想實際和形勢發(fā)展需要,精心選擇黨課內(nèi)容,有針對性地開展學黨章、學方針政策、學理論知識以及形勢任務教育、警示教育等。學習教育類活動一般每季度開展一次。
。ㄎ澹槊穹⻊。主要以聯(lián)系服務群眾的形式展開。立足于強化黨員宗旨意識,不斷具體深化黨員的權利與責任,組織黨員開展認責承諾、亮牌示范、結對幫扶、志愿服務等主題實踐活動。認真落實黨員領導人員直接聯(lián)系群眾制度。
每個“黨員活動日”應圍繞議政議事、推進工作、組織生活、學習教育和為民服務等選擇一個活動主題,并確定相應活動內(nèi)容、活動形式,力求增強“黨員活動日”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四、活動的組織落實與要求
。ㄒ唬┟鞔_領導責任。“黨員活動日”工作由集團黨委負總責,黨委書記負直接領導責任,黨委副書記負督導責任,各黨總支、黨支部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黨總支、支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強化對這項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認識,自覺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來抓,做到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黨員領導干部要加強對分管部門和單位活動的指導,帶頭參加“黨員活動日”活動,充分發(fā)揮好表率示范作用。
。ǘ┘毣顒臃桨浮各支部根據(jù)本意見要求,研究提出活動計劃或季度活動方案,及時報集團黨委。各黨支部在活動開始前,要充分聽取黨員意愿,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并認真組織落實;在每次活動結束后,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研究謀劃下次活動方案;顒娱_始前,也可邀請集團黨委派人參加,指導支部“黨員活動日”活動。
。ㄈ⿵娀罴s束。將“黨員活動日”開展情況納入黨建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作為評選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的重要依據(jù)。同時,把黨員參加活動情況作為民主評議重要依據(jù)。對有活動能力而不能及時參加活動的黨員,所在黨支部要及時為其安排補課;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黨員活動日”活動3次以上的,由黨支部書記對其進行誡勉談話;無正當理由連續(xù)6次不參加“黨員活動日”活動的,要視情況給予組織處理。規(guī)范“黨員活動日”活動記載,各黨支部將每次“黨員活動日”活動的主題、內(nèi)容、形式以及時間、地點和黨員出勤等情況詳實記入《黨支部工作手冊》。
(四)加強督導檢查。集團黨委將深入調(diào)研,加強監(jiān)督檢查和指導,為活動開展提供必要條件,及時發(fā)現(xiàn)解決活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活動中的新經(jīng)驗新方法。各支部于每年6月底、12月20日前向集團黨委分別報告上半年、全年活動開展情況。集團黨委將不定期對各支部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
。ㄎ澹I造良好氛圍。集團黨委及各黨總支、黨支部要堅持做好常態(tài)化宣傳,為黨員開展活動營造濃厚氛圍。要通過運用各種新聞和網(wǎng)絡媒體開辟專欄、專題報道等舉措,確保工作有高潮、開展活動有特色、有新意。要充分利用板報、櫥窗、公告欄等形式公示“黨員活動日”活動情況,讓員工群眾感受到“黨員活動日”帶來的新氣象、新變化。
中共中太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員會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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